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参展须知
一、主办和承办机构
主办机构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广东省人民政府
承办机构:中国对外贸易中心(以下简称外贸中心)
二、展会时间
第一期:2010年4月15-19日 每天9:30-18:00
第二期:2010年4月23-27日 每天9:30-18:00
第三期:2010年5月1日-5月5日 每天9:30-18:00
换展期:2010年4月20-22日 4月28日-30日
三、展会地点
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、B区与C区。
地址: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
四、展区安排
广交会按电子及家电、照明、车辆及配件、机械、五金工具、建材、化工产品、日用消费品、礼品、家居装饰品、纺织服装、鞋、办公、箱包及休闲用品、医药及医疗保健、食品及土特产品15大类商品设置50个展区
五、组展方式
广交会遵守“宏观指导,地方组团,行业协调,专业办展”的16字方针。设 48个交易团,各类企业应按其所在行政区域或系统参加交易团,并作为交易团成员参加广交会。6个进出口商会及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发挥行业服务协调作用,负责相关展区协调管理工作。
六、广交会机构设置
(一)广交会秘书处(简称秘书处)
(二)广交会业务办公室(简称业务办)
(三)广交会外事办公室(简称外事办)
(四)广交会政治工作办公室(简称政工办)
(五)广交会保卫办公室(简称保卫办)
(六)证件服务中心(简称证件中心)
(七)新闻中心
(八)卫生保障办公室(简称卫生办)